<<國際藝術教育學刊>>徵稿辦法
(2008年1月,編委會訂定) |
一、 |
編輯:本學刊97年度編輯,由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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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稿源:公開徵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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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來稿請電傳電子檔至發行單位學刊信箱:injae@linux.arte.gov.tw (點此),亦請在「主旨」欄註明:國際藝術教育學刊投稿文件。電子檔請以Word檔寄送。不必寄送紙本。另請將檔案光碟一份連同聯絡地址與電話,寄至本案計畫主持人:「411台中縣太平市中山路一段215巷35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 陳英偉教授收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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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初審由編輯小組密送專家學者匿名審查,並採迴避原則,初審結果分三等級:(一)通過,照原文刊登;(二)通過,但參納審核意見,由作者修改後,通過複審,再行刊登;(三)不通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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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文稿將中英文對照方式刊登。來稿經審查通過,將依來稿通訊原址通知作者,並請即自行或委外進行翻譯為英文,並須於通知時限內傳回本刊編輯單位以利排版印刷,未能配合者視同放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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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凡經審查通過者,須同意授權行政院研考會及本館以電子出版品方式發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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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|
出刊時間:97年度第一期預定七月五日出版,第二期預定十二月五日出版。 |